【春梅普法】 守护绿水青山 彰显司法担当 ——古丈法院开展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
2025-06-06 09:48:0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颖 | 作者:彭霏莹 | 点击量:656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彭霏莹)2025年正值 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 理念提出二十周年,6月5日,古丈县人民法院围绕“美丽中国我先行”主题,开展2025年六五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,旨在通过多形式、多场景的法治宣传,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,凝聚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。

集市普法,小传单传递法治护绿强音

6月5日是古丈县岩头寨镇赶集日,古丈县人民法院“春梅普法先锋队”到岩头寨镇集市,与县检察院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现场,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讲解案例的方式,向群众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知识,重点解读非法狩猎、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。此次活动,共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200余份,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,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明违法行为的后果,引导大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,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,增强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及遵纪守法的意识。

开庭宣判,以案释法守护生态红线

6月5日下午,古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、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一案,并宣判。

该院审理认为,被告人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张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一支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;张某在禁猎区、禁猎期间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;张某捕猎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三有动物,经认定总价值16100元,其非法狩猎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,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。综合全案,该院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赔偿因非法狩猎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6100元。

法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旁听群众进行普法宣传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、珍爱环境,增强了大家保护野生动物、保护生态资源的法律意识。

生态环境关乎万家福祉,法治护航绘就生态画卷。古丈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强化环境资源审判职能,创新普法形式,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,积极投身生态保护事业,一同勾勒蓝天如镜、碧水潺潺的生态画卷。

责编:李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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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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